rss 会计问答 中华财会网
  • 首页
  • |
  • 会计从业资格
  • |
  • 初级会计职称
  • |
  • 中级会计职称
  • |
  • 高级会计师
  • |
  • 注册会计师
  • |
  • 注册税务师
  • |
  • 注评
  • |
  • 会计实务
  • |
  • 继续教育
  • |
  • 资讯
会计实务 | 税务实务 | 常见税种 | 财务制度范本 | 搜索
|中华财会网强力推荐:中华会计网校 免费注册享优惠 连续七天免费试听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实务 > 正文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人所得税申报、发送反馈、申报更正作废流程
2018-08-13 10:42:59   来源:中华财会网   

中华财会网校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人所得税申报、发送反馈、申报更正作废流程一、发送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人所得税申报、发送反馈、申报更正作废流程

一、发送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用户点击申报表报送菜单,系统会自动生成申报报告表。为加强数据质量控制,每个属期每张申报表仅可进行1次申报。若本期所有收入均已正确填写,点击发送申报进行报表报送,并及时点击获取反馈查看申报结果。

为完整的三不同申报种类生成的申报报告表,根据系统展示可以看到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数、收入总额、应补退税额、实缴税额等。

如果系统在生成申报表的时候检测到异常数据,会生成报告表失败,则会在点击申报表报送的时候进行校验弹出对应的提示信息。需要用户关闭提示语,回到报表填写页面进行异常数据的修正或者补录,重新点击申报表报送生成报告表发送申报。

此外,点击发送申报的时候还会对附表填写的内容进行校验。如果系统检测到没有录入完整的减免附表或者商业健康保险附表,会弹出提示阻断申报。需要用户回到附表进行补录或者修正数据。

用户发送申报成功后,会弹出进度条显示系统正在处理的状态,如图5.1-4正在获取申报结果,进度条缓冲完毕后系统会给出反馈结果。

二、获取反馈

系统有发送申报自动获取反馈的功能,也有点击获取反馈按钮,手工获取申报反馈的功能。该业务是在申报成功后,才能进行。获取反馈主要是可以获取到局端对该次申报情况的处理结果,我们可以根据反馈信息调整申报数据,重新申报。获取反馈目前有以下几种场景:申报失败、申报处理中、申报成功无需扣款、申报成功未扣款、申报成功扣款成功、作废失败、作废成功。

三、打印

点击打印按钮,用户可以对不同申报状态的报表进行打印,如图5.1-7为打印结果预览。

四、申报更正

申报成功或缴款成功后,发现有错报、漏报的情况,可通过【申报更正】操作更正错误。更正申报将覆盖上一笔申报记录,启动更正后,请直接在原申报数据基础上修改即可,若上笔申报已经扣款,则更正申报后多退少补,其中多交的税款需至办税大厅办理退抵税。

五、申报作废

申报作废按钮在申报成功未扣款状态下才会显示,点击后,会发起作废申报的流程。获取作废成功的反馈后,上一笔申报成功的记录会被清除,用户可以继续填写申报表,发送申报。





[强力推荐]1秒钟免费注册中华会计网校免费试听会计课程

相关热词搜索: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人所得税申报、发送反馈、申报更正作废流程

上一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外籍人员数月奖金填写指南
下一篇:报送人员获取反馈,出现“经办人姓名长度超过150”的错误提示



收藏
频道总排行
  • 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史上
  • 2014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
  • 201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 2018《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注册企业时
  • 2018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
  • 201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
  • 金税三期网上报税系统操作指南
  •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申报密码与

频道本月排行
  • 2018《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填报说明
  • 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每个企业都必须申报吗
  • 2020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填写注意事项
  • 所有人都必须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吗
  • 2020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填报主要变化
  •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登录提示:打开设备--未插usbkey(0xA7)
  • 最新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免税优惠政策
  • 企业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后,更换电脑怎么办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中华会计网校 |
Powered by 中华财会网 V9.1.8 © 豫ICP备120072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