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社保减免、退回会计处理
2020-08-16 10:19:27 来源:中华财会网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退回会计处理 情况一:没有上交的社会保险费,减免征收,不做计提和上交分录/或者按照减半征收的数额做计提和上交分录,分录参考如下: (1)计提工资社保时: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退回会计处理
情况一:没有上交的社会保险费,减免征收,不做计提和上交分录/或者按照减半征收的数额做计提和上交分录,分录参考如下:
(1)计提工资社保时: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包括个人承担社保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2)缴纳社保时: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贷:银行存款
情况二:收到已征收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退费,单位缴费部分的社保根据退费金额冲回计提和上交分录,分录参考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贷: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单位承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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