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会计问答 中华财会网
  • 首页
  • |
  • 会计从业资格
  • |
  • 初级会计职称
  • |
  • 中级会计职称
  • |
  • 高级会计师
  • |
  • 注册会计师
  • |
  • 注册税务师
  • |
  • 注评
  • |
  • 会计实务
  • |
  • 继续教育
  • |
  • 资讯
会计实务 | 税务实务 | 常见税种 | 财务制度范本 | 搜索
|中华财会网强力推荐:中华会计网校 免费注册享优惠 连续七天免费试听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实务 > 正文

企业同时从事不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的生产经营项目
2022-02-21 09:10:10   来源:中华财会网   


企业同时从事不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的生产经营项目【问题】企业同时从事不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的生产经营项目取得的所得,应与享受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经...


企业同时从事不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的生产经营项目

【问题】企业同时从事不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的生产经营项目取得的所得,应与享受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所得分开核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共同费用。期间共同费用的合理分摊比例如何确定?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同时从事不在《目录》范围的生产经营项目取得的所得,应与享受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所得分开核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共同费用;没有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期间共同费用的合理分摊比例可以按照投资额、销售收入、资产额、人员工资等参数确定。上述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凡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的,需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准。





相关热词搜索: 企业同时从事不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的生产经营

上一篇:适用差额征税的情形有哪些
下一篇:最后一页



收藏
频道总排行
  • 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史上
  • 202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2018《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 2014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
  • 201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 最新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
  •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注册企业时
  • 2018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
  • 金税三期网上报税系统操作指南
  • 201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

频道本月排行
  • 专项附加扣除“迁入上年数据”提示:无符合迁移要求的明细数据
  • 2021年个税预缴按6万元扣除,能否部分员工选择,部分不选择呢
  • 个税生产经营“经营所得(C表)”如何填报
  • 人员信息采集提示:当前还未采集人员信息,如果您已开通“扣缴端数据下载”功能
  • 202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网上申报附表四中加计抵减无法填写数据怎么办
  • 一次性扣除6万减除费用常见问答
  • 申报提示:以下人员填写了累计专项附加扣除,但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报送成功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中华会计网校 |
Powered by 中华财会网 V9.1.8 © 豫ICP备120072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