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会计问答 中华财会网
  • 首页
  • |
  • 会计从业资格
  • |
  • 初级会计职称
  • |
  • 中级会计职称
  • |
  • 高级会计师
  • |
  • 注册会计师
  • |
  • 注册税务师
  • |
  • 注评
  • |
  • 会计实务
  • |
  • 继续教育
  • |
  • 资讯
会计实务 | 税务实务 | 常见税种 | 财务制度范本 | 搜索
|中华财会网强力推荐:中华会计网校 免费注册享优惠 连续七天免费试听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实务 > 正文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简易计税条件
2022-03-24 11:39:21   来源:中华财会网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简易计税条件根据《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本公告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简易计税条件

根据《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本公告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其中,加工处理仅限于清洗、挑选、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改变再生资源密度、湿度、长度、粗细、软硬等物理性状的简单加工。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使用哪种计税方法呢?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哪些情况可以使用简易计税方法呢?

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除危险废物、报废机动车外,其他再生资源回收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相关热词搜索: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简易计税

上一篇: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条件
下一篇:最后一页



收藏
频道总排行
  • 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史上
  • 202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2018《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 2014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
  • 201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 最新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
  •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注册企业时
  • 2018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
  • 金税三期网上报税系统操作指南
  • 201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

频道本月排行
  • 个税生产经营“经营所得(C表)”如何填报
  • 人员信息采集提示:当前还未采集人员信息,如果您已开通“扣缴端数据下载”功能
  • 202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专项附加扣除“迁入上年数据”提示:无符合迁移要求的明细数据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人员“身份验证状态”显示“验证不通过”怎么办
  • 个税退付手续费中“接收手续费的银行账户”没有需要选择的银行账号
  • 2020年度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税退付手续费常见问答
  •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中华会计网校 |
Powered by 中华财会网 V9.1.8 © 豫ICP备120072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