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合营安排的分类,说法不正确的是
2024-06-06 10:37:23 来源:中华财会网
下列关于合营安排的分类,说法不正确的是
1、下列关于合营安排的分类,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当合营安排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时,该合营安排为共同经营
B、当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时,该合营安排为合营企业
C、合营安排最常见的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作企业等
D、信托基金等也可被视为单独主体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当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时,该合营安排并不一定是合营企业,在判断该合营安排是共同经营还是合营企业时,通常首先分析单独主体的法律形式,法律形式不足以判断时,将法律形式与合同安排结合进行分析,法律形式和合同安排均不足以判断时,进一步考虑其他事实和情况。选项B应划分为共同经营。
2、取得共同经营权益的一方与该共同经营在交易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 )下的共同经营权益转移。
A、共同控制
B、非同一控制
C、同一控制
D、非共同控制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取得共同经营权益的一方与该共同经营在交易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同一控制下的共同经营权益转移。
3、经过评估,企业可能发现之前被认定为合营企业的实际上符合共同经营的定义,因此应对其重新分类为( )。
A、共同经营
B、长期股权投资
C、资本公积
D、未分配利润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经过评估,企业可能发现之前被认定为合营企业的实际上符合共同经营的定义,因此应对其重新分类为共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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