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营利组织捐赠收入会计处理
2026-04-08 14:35:25 来源:中华财会网
民间非营利组织捐赠收入会计处理民间非营利组织捐赠收入的会计核算(1)接受捐赠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或捐赠收入——非...
民间非营利组织捐赠收入会计处理
民间非营利组织捐赠收入的会计核算
(1)接受捐赠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或“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科目。
(2)对于接受的附条件捐赠,如果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按照需要偿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3)如果限定性捐赠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得以解除,应当将其转为非限定性捐赠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4)期末,将“捐赠收入”科目各明细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会计分录为:
借: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限定性净资产
借: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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