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会计问答 中华财会网
  • 首页
  • |
  • 会计从业资格
  • |
  • 初级会计职称
  • |
  • 中级会计职称
  • |
  • 高级会计师
  • |
  • 注册会计师
  • |
  • 注册税务师
  • |
  • 注评
  • |
  • 会计实务
  • |
  • 继续教育
  • |
  • 资讯
财税资讯 | 税率查询 | 营改增 | 搜索
|中华财会网强力推荐:中华会计网校 免费注册享优惠 连续七天免费试听
首页 > 资讯 > 财税资讯 > 正文

2022海南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
2022-01-29 12:47:19   来源:中华财会网   


2022海南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


2022海南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

鉴于2022年度全省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和2022年度全省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尚未公布,为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缴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不影响待遇计发工作,经研究,现就2022年度缴费和待遇计发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2022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待遇计发基数确定前,暂按以下规定办理有关业务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暂定缴费基数基准值为6006元/月,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暂据此保底封顶。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正常申报2022年度职工个人缴费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缴人员)可在3604元/月和18018元/月之间选择任一整数为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待基准值发布后缴纳;按政策规定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及其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申报2022年度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待基准值发布后进行。

(二)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参保人员工资之和)乘以缴费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不保底封顶。

(三)需办理停保、转出的,应当缴费的期间应申报、缴费。可以领取待遇的,应当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办理领取待遇手续前,应当缴费的期间应申报、缴费。

(四)2022年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暂以2021年度养老金计发基数(6728元/月),按2022年度暂定缴费基数基准值计算指数,预核并预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死亡人员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在2022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公布后再核定、计发。

(五)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涉及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暂按全省202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发相关待遇。

二、2022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待遇计发基数确定后,及时进行缴费结算、缴费和待遇核定、结算,并按以下规定处理相关问题

(一)已缴费的职工养老保险个缴人员,已缴费月份缴费基数不再变动。如缴费工资指数小于0.6或者大于3的,且本人愿意,可在2022年底前按当期缴费基数调整至0.6或3(退费、补差),逾期不再调整。不调整的,按个人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大于3的,按封顶指数计算,实际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

(二)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在职职工个人此前的缴费基数,按2022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统一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基数结算已缴的社会保险费(退费、补差)。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指数也按公布后的缴费基数基准值计算。

(三)已停保、转出、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缴费基数(工资)不再调整、缴费不再结算。职工养老保险已停保、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缴费工资指数按公布后的缴费基数基准值计算。

(四)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已预核和预发待遇的,统一重新核定后,按新的标准发放或结算,并补足或扣回与此前预发的差额。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2年1月6日





相关热词搜索: 2022海南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

上一篇:2022内蒙古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管理办法
下一篇:2022年1月深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的通知



收藏
频道总排行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h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
  •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管理服务平台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
  • 河北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
  • 四川企业年报系统_四川企业信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
  • 2014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

频道本月排行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入口:https://gd.gsxt.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入口:https://ha.gsxt.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入口:https://sd.gsxt.gov.cn
  •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入口:https://ln.gsxt.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入口:https://he.gsxt.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入口:https://hn.gsxt.gov.cn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中华会计网校 |
Powered by 中华财会网 V9.1.8 © 豫ICP备2022024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