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会计问答 中华财会网
  • 首页
  • |
  • 会计从业资格
  • |
  • 初级会计职称
  • |
  • 中级会计职称
  • |
  • 高级会计师
  • |
  • 注册会计师
  • |
  • 注册税务师
  • |
  • 注评
  • |
  • 会计实务
  • |
  • 继续教育
  • |
  • 资讯
财税资讯 | 税率查询 | 营改增 | 搜索
|中华财会网强力推荐:中华会计网校 免费注册享优惠 连续七天免费试听
首页 > 资讯 > 财税资讯 > 正文

《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报说明
2026-09-09 11:55:18   来源:中华财会网   


《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以下简称本表)适用于境内单位代扣代缴境内自然人(以下简


《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以下简称本表)适用于境内单位代扣代缴境内自然人(以下简称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情形。
二、《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扣缴义务发生所属期:填写扣缴义务发生所属期,具体到年、月。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单位名称全称。
3.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表内项目
1.第1列“序号”:按行顺序填写。
2.第2列“姓名”:填写自然人姓名。
3.第3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名称。
4.第4列“身份证件号码”:填写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上载明的证件号码。
5.第5列“扣缴义务发生日期”:填写扣缴义务发生日期,具体到年、月、日。扣缴义务人与同一自然人在多日(含两日)发生应税交易的,应按照不同日期分行填写。
6.第6列“应税交易项目”:填写《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26年第28号)第一条所称“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列明的具体应税交易项目。扣缴义务人与同一自然人发生多项(含两项)应税交易的,应按照不同应税交易项目分行填写。
7.第7列“是否已代 /  / /发 / 票 /”:自然人已申请代 /  / /发 / 票 /且已完成发 / 票 /开 / 具 /的,填写“是”;未申请代 /  / /发 / 票 /或未完成发 / 票 /开 / 具 /的,填写“否”。
8.第8列“销售额”:填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26年第28号)及有关规定计算的应扣缴增值税的销售额。
9.第9列“规定征收率(%)”:填写应税交易适用的规定征收率。第7列“是否已代 /  / /发 / 票 /”为“是”的,无需填写本列。
10.第10列“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填写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应税交易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第7列“是否已代 /  / /发 / 票 /”为“是”的,无需填写本列。
11.第11列“增值税减免税额”:根据第10列“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计算填写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应税交易对应的减免税额。第7列“是否已代 /  / /发 / 票 /”为“是”的,无需填写本列。
12.第12列“应扣缴增值税”:根据第8列“销售额”、
第9列“规定征收率(%)”、第11列“增值税减免税额”计算填写。第7列“是否已代 /  / /发 / 票 /”为“是”的,无需填写本列。
13.第13列“应扣缴附加税费”:填写按规定应当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合计额。本列等于《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附加税费情况表)中同笔应税交易对应的第19列“应扣缴附加税费合计”。第7列“是否已代 /  / /发 / 票 /”为“是”的,无需填写本列。
14.第14列“备注”:填写扣缴义务人认为需要特别说明的或者税务机关要求说明的事项。
三、《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附加税费情况表)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扣缴义务发生所属期、扣缴义务人名称、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内容应当与《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表头项目”中相应项目保持一致。
(二)表内项目
1.第1列“序号”:本列应当与《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同笔应税交易对应的第1列“序号”保持一致。
2.第2列“姓名”:本列应当与《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同笔应税交易对应的第2列“姓名”保持一致。
3.第3列“身份证件号码”:本列应当与《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同笔应税交易对应的第4列“身份证件号码”保持一致。
4.第4列“扣缴义务发生日期”:本列应当与《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同笔应税交易对应的第5列“扣缴义务发生日期”保持一致。
5.第5列“应税交易项目”:本列应当与《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同笔应税交易对应的第6列“应税交易项目”保持一致。
6.第6列“应扣缴增值税”:填写按规定应当扣缴的增值税额,本列应当与《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同笔应税交易对应的第12列“应扣缴增值税”保持一致。
7.第7列“税率(%)”:填写应税交易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第7列“是否已代 /  / /发 / 票 /”为“是”的,无需填写本列。
8.第8列“减免性质代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填写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的应税交易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第7列“是否已代 /  / /发 / 票 /”为“是”的,无需填写本列。
9.第9列“减免税额”:根据第8列“减免性质代码”,计算填写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的应税交易对应的减免税额。《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第7列“是否已代 /  / /发 / 票 /”为“是”的,无需填写本列。
10.第10列“应扣缴税额”:根据第6列“应扣缴增值税”、第7列“税率(%)”、第9列“减免税额”计算填写,具体计算公式为:城市维护建设税应扣缴税额=应扣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税额。《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第7列“是否已代 /  / /发 / 票 /”为“是”的,无需填写本列。
11.第11列“费率(%)”:填写应税交易适用的教育费附加费率。《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第7列“是否已代 /  / /发 / 票 /”为“是”的,无需填写本列。
12.第12列“减免性质代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填写适用教育费附加优惠政策的应税交易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有减免费情况的必填,《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第7列“是否已代 /  / /发 / 票 /”为“是”的,无需填写本列。
13.第13列“减免费额”:根据第12列“减免性质代码”,计算填写适用教育费附加优惠政策的应税交易对应的减免费额。《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第7列“是否已代 /  / /发 / 票 /”为“是”的,无需填写本列。
14.第14列“应扣缴费额”:根据第6列“应扣缴增值税”、第11列“费率(%)”、第13列“减免费额”计算填写,具体计算公式为:教育费附加应扣缴费额=应扣缴增值税×教育费附加费率-教育费附加减免费额。《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第7列“是否已代 /  / /发 / 票 /”为“是”的,无需填写本列。
15.第15列“费率(%)”:填写应税交易适用的地方教育附加费率。《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第7列“是否已代 /  / /发 / 票 /”为“是”的,无需填写本列。
16.第16列“减免性质代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填写适用地方教育附加优惠政策的应税交易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有减免费情况的必填,《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第7列“是否已代 /  / /发 / 票 /”为“是”的,无需填写本列。
17.第17列“减免费额”:根据第16列“减免性质代码”,计算填写适用地方教育附加优惠政策的应税交易对应的减免费额。《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第7列“是否已代 /  / /发 / 票 /”为“是”的,无需填写本列。
18.第18列“应扣缴费额”:根据第6列“应扣缴增值税”、第15列“费率(%)”、第17列“减免费额”计算填写,具体计算公式为:地方教育附加应扣缴费额=应扣缴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费率-地方教育附加减免费额。《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第7列“是否已代 /  / /发 / 票 /”为“是”的,无需填写本列。
19.第19列“应扣缴附加税费合计”:根据第10列“应扣缴税额”、第14列“应扣缴费额”、第18列“应扣缴费额”计算填写,具体计算公式为:应扣缴附加税费合计=城市维护建设税应扣缴税额+教育费附加应扣缴费额+地方教育附加应扣缴费额。《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第7列“是否已代 /  / /发 / 票 /”为“是”的,无需填写本列。
四、其他事项说明
以纸质方式报送本表的,应当一式两份,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 
 





相关热词搜索: 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上一篇:延边州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下一篇:惠州一网通办平台入口



收藏
频道总排行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h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
  •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管理服务平台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
  • 河北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四川企业年报系统_四川企业信

频道本月排行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入口:https://ha.gsxt.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入口:https://gd.gsxt.gov.cn
  •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入口:https://ln.gsxt.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入口:https://ah.gsxt.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入口:https://sn.gsxt.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入口:https://zj.gsxt.gov.cn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中华会计网校 |
Powered by 中华财会网 V9.1.8 © 豫ICP备202202416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