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会计问答 中华财会网
  • 首页
  • |
  • 会计从业资格
  • |
  • 初级会计职称
  • |
  • 中级会计职称
  • |
  • 高级会计师
  • |
  • 注册会计师
  • |
  • 注册税务师
  • |
  • 注评
  • |
  • 会计实务
  • |
  • 继续教育
  • |
  • 资讯
财税资讯 | 税率查询 | 营改增 | 搜索
|中华财会网强力推荐:中华会计网校 免费注册享优惠 连续七天免费试听
首页 > 资讯 > 财税资讯 > 正文

苏州市工商局市场主体名称自主选择使用系统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开通
2017-02-14 09:46:12   来源:中华财会网   


苏州市工商局市场主体名称自主选择使用系统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开通苏州市工商局市场主体名称自主选择使用系统主要是供申请人在线申请名称,由系统对所申请的名称进行查重初审,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即可使用该名


苏州市工商局市场主体名称自主选择使用系统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开通

“苏州市工商局市场主体名称自主选择使用系统”主要是供申请人在线申请名称,由系统对所申请的名称进行查重初审,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即可使用该名称办理网上登记,登记机关通过内网复审名称以及对登记电子基础数据预审后,申请人可继续选择网上登记系统办理主体设立登记。该系统适用于我市新设市场主体名称中行政区划为“苏州”的市场主体,包括内资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商投资公司。自主选择系统通过的名称无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的申请材料,将原来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与主体设立登记整合为一个流程,简化了登记程序,将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效率。
 
此外,自2017年1月1日起,以“苏州”或“苏州市”作为名称中行政区划的市场主体名称,请通过“苏州市工商局市场主体名称自主选择使用系统”进行申报,原“网上名称预核”模块不再支持上述名称的申报。





相关热词搜索: 苏州市工商局市场主体名称自主选择使用系统

上一篇:关于实施浙江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公告
下一篇:苏州市工商局市场主体名称自主选择系统入口



收藏
频道总排行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h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
  •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管理服务平台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
  • 河北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
  • 四川企业年报系统_四川企业信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
  • 2014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

频道本月排行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入口:https://gd.gsxt.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入口:https://ha.gsxt.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入口:https://sd.gsxt.gov.cn
  •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入口:https://ln.gsxt.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入口:https://he.gsxt.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入口:https://hn.gsxt.gov.cn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中华会计网校 |
Powered by 中华财会网 V9.1.8 © 豫ICP备2022024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