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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福建省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申报提醒
2017-03-28 14:39:07   来源:中华财会网   


2016年度福建省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申报提醒尊敬的纳税人:您好!随着国家金税三期申报系统的上线,为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行为,根据国税发〔2006〕162号


2016年度福建省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申报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随着国家金税三期申报系统的上线,为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行为,根据国税发〔2006〕162号文,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对于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该在年度终了三个月内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为做好福建省12万以上自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告知如下:

一、为了让纳税人方便、快捷完成申报,纳税人可登录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自然人个税办税平台:http://gszxsb.fj-l-tax.gov.cn/portals/web/login完成申报。具体申报操作流程,请参考下方链接。

二、纳税人也可自行前往税务机关大厅完成申报,申报时纳税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注:中介机构或其他代办人可以登录“福建省自然人个税办税平台”代办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如代办人数众多且需前往窗口办理,建议提早办理,错开3月底申报高峰期。

三、如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省局免费咨询热线:0591-87858160、87858172、87886670 、87886770、87103571(周一至周五08:30-12:00  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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