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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2017-05-03 09:37:27   来源:中华财会网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操作指南尊敬的纳税人: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为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帮助纳税人提高申报质量,降低税收风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省国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尊敬的纳税人: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为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帮助纳税人提高申报质量,降低税收风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省国税局决定在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启用“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为您在年度纳税申报过程中提供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什么是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该系统”)不是独立的新系统,其实现方式是在网上申报系统申报表发送页面增加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扫描功能,纳税人利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年度申报时即可调用系统进行扫描服务。该系统于2017年4月起为我省国税系统管辖纳税人提供风险提示服务。纳税人可以选择是否享受服务,选择与否不会影响纳税人正常申报。
二、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有什么用?
该系统主要用于检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数据业务规则的准确性,在申报数据提交核心征管系统之前,以风险特征库中维护的监控指标对汇算清缴环节数据进行扫描审核,对汇算清缴数据齐全性、数据逻辑正确性、合规合理性进行校验、审核和检查,由计算机实时扫描生成的风险反馈给纳税人进行处理,提前发现问题,减少纳税人到办税大厅进行更正申报次数,提高年度纳税申报数据质量。
三、如何享受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注:本流程所用图片为测试环境,纳税人申报时需用正式环境。网上办税厅网页版和客户端版操作一致。)
1.登录网上办税厅,进行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或:
 
2.登录成功后,系统提示纳税人需要至少提前一天报送财务报表,方可使用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进行扫描服务。
 
3.选择“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弹出提示,由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若已经报送相同属期的财务报表,则单击“确定”进入年度申报页面;若没有报送财务报表且需使用扫描服务,应单击“报送财务报表”进行财务报表报送。
 
4.按正常流程填基础信息→选择表单→填写申报表。
 
 
5.完成申报表填写并经网报系统校验通过,单击“申报”按钮。
 
6.网上申报系统弹出提示,供纳税人选择。若选择“风险提示服务”,则调用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提供风险扫描服务;若选择“申报”,则系统进入申报确认页面(与原有流程无差异)。
 
7.若选择“风险提示服务”,进入扫描界面,此过程需等待20秒左右。
 
8.若扫描未通过,则提示具体信息。纳税人可以选择“复制”,将扫描结果复制到其他文档,便于查看和对照修改。
 
9.若扫描未通过,单击“确定”进入下一界面,提示纳税人可以选择按风险提示信息修改申报表,也可以选择不修改。
 
10.单击“确定”返回修改申报表,修改完成后可再次进行风险扫描服务。成功申报前纳税人可多次使用系统享受风险扫描服务。
 
11.单击“取消”则结束扫描服务,纳税人可进行申报表确认,回执查询和缴款等业务。
 
12.选择“风险提示服务”后,若扫描通过,则提示进入申报表确认页面。单击“确定”后进入下一环节确认申报、税款缴纳等。
 
四、使用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该系统目前仅适用于系统上线后通过贵州国税网上办税厅(含网页版、客户端版)进行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查账征收(填报A表)居民企业。
2.纳税人需至少提前一天将财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电子信息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通过金税三期核心系统接收财务报表数据。
3.该系统是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服务,纳税人自愿选择,不作强求,不向纳税人收费。
4.以下纳税人不适用:
(1)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2)税款所属期不是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3)系统上线前已经进行年度申报的纳税人。

纳税人在使用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进行风险扫描过程中,若有不清楚的事宜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全省统一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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