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会计问答 中华财会网
  • 首页
  • |
  • 会计从业资格
  • |
  • 初级会计职称
  • |
  • 中级会计职称
  • |
  • 高级会计师
  • |
  • 注册会计师
  • |
  • 注册税务师
  • |
  • 注评
  • |
  • 会计实务
  • |
  • 继续教育
  • |
  • 资讯
财税资讯 | 税率查询 | 营改增 | 搜索
|中华财会网强力推荐:中华会计网校 免费注册享优惠 连续七天免费试听
首页 > 资讯 > 财税资讯 > 正文

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
2019-12-20 14:19:28   来源:中华财会网   


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现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公告如下:

一、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二、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时,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规定不一致的,用预扣预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与用汇算清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相比较,按照孰高值确定减免税额。

三、居民个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居民个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可暂停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居民个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经税务机关确认,居民个人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规定追补扣除。

四、本公告第一条适用于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其他事项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12月7日
 





相关热词搜索: 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

上一篇: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下一篇:2020年各月新疆报税截止日期



收藏
频道总排行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h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
  •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管理服务平台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
  • 河北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
  • 四川企业年报系统_四川企业信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
  • 2014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

频道本月排行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入口:https://gd.gsxt.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入口:https://ha.gsxt.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入口:https://sd.gsxt.gov.cn
  •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入口:https://ln.gsxt.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入口:https://he.gsxt.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入口:https://hn.gsxt.gov.cn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中华会计网校 |
Powered by 中华财会网 V9.1.8 © 豫ICP备2022024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