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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
2021-05-21 11:12:56   来源:中华财会网   


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9号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根据国内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相


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9号
 
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根据国内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相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归入税则号列27075000,且20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芳烃以体积计小于95%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二、对归入税则号列27079990、27101299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三、对归入税则号列27150000,且44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矿物油以体积计大于5%的进口产品,视同燃料油按1.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四、本公告所称视同仅涉及消费税的征、退(免)税政策。
 
        五、本公告自2021年6月12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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