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8年度亏损200万元,2019年度未弥补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0万元
2021-09-08 09:33:14 来源:中华财会网
甲公司2018年度亏损200万元,2019年度未弥补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0万元
甲公司2018年度亏损200万元,2019年度未弥补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0万元。甲公司2019年度购进一台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用于生产经营,设备投资额为100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9年度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为( )万元。
A.75
B.90
C.125
D.140
【答案】B
【解析】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特殊企业为10年)。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甲公司2019年度应纳的企业所得税=(600-200)×25%-100×10%=90(万元)。
【判断题】(2018)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特别项目税收优惠——抵免应纳税额。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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