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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年末离职交接注意事项
2022-02-07 11:32:05   来源:中华财会网   


会计人员年末离职交接注意事项一、交接前准备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


会计人员年末离职交接注意事项

一、交接前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资料与物品等。

二、专人负责监交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负责人进行监交。

三、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四、交接时注意事项

1.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2.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账要与银行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3.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账要核对。

4.查看税务申报情况,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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