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会计处理分录(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
2026-07-17 15:17:25 来源:中华财会网
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会计处理分录(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1)收到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预算会计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财务会计借:库存物品/固定资产/应付职工薪酬/业务活动费用/单位...
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会计处理分录(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
(1)收到“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
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财务会计
借:库存物品/固定资产/应付职工薪酬/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
贷:财政拨款收入
(2)年末,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财务会计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
(3)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生实际支出时
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务会计
借:库存物品/固定资产/应付职工薪酬/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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