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事项有
2020-10-05 09:57:58 来源:中华财会网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事项有按照我国《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事项有( )。A 采取固定股息率B 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事项有
按照我国《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事项有( )。
A. 采取固定股息率
B. 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
C. 对于累积优先股,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累积到下一个会计年度,对于非累积优先股则无须累积
D. 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特殊情况下还可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答案】AB
【解析】按照我国《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累积到下一个会计年度,选项C错误;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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